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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人的老人摊子前,瞧那摊子上数着五六个人物有两个十分眼熟,一时好笑,指着问:“这个仙风道骨的长须老人是谁啊?” “这位你都不认识?”老人停下了捏人的动作,嫌弃地睨了他一眼,“万法门门主,公输煌。” 宫饮泓信服地点点头,瞅了眼身旁分明好奇却还端着架子的人,又指了指那个端坐着弹琴的白衣小人,不怀好意地忍笑问道:“那这个呢?” “别指!”老人神色乍变,“这可是朝夕城的灵照神君。” “……”萧熠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猛地转头凑了过来,勃然变色。 胡说!这小人这样丑,眉眼挤在一处,一脸欠揍,哪里像自己? “您真是手巧,颇得神韵!”宫饮泓哈哈大笑,掏出几文钱,把“公输煌”和“萧灵照”都买了下来,洋洋得意地转身欲走。 “等等!”萧熠瞧着一旁一个五六岁的孩童一口咬掉了手中糖人的头,十分有危机感地看着宫饮泓,眯眼道,“叫他做个你。” 宫饮泓噗嗤直乐,果然如他所愿,叫老人又捏了个一身破烂红衣的“宫饮泓”,这才举着三个糖人往前走。 萧熠见那“宫饮泓”眉歪眼斜,头大身小,十分写意,自觉扳回一城,满意地跟了上去。 宫饮泓晃晃悠悠地哼着歌,在腹中饥饿到忍不住要吃糖人时终于晃到了小城中唯一一家客栈前。 萧熠记得自己幼时曾住过这里的客栈,若没记错,似乎叫做“万源客栈”,正要抬眸看时,却见 宫饮泓摸出一柱买来的香,在客栈旁的柳树下拜了三拜,虔诚地插在了土中,方起身拍了拍衣摆,踏进了客栈的大门。 萧熠拢眉注视着他诡异的举动,连客栈名字也来不及瞧,就见他敲着柜台对小二道:“要一间上房。” 小二难掩嫌弃地打量着他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上房没有……柴房倒还有一间。” “……”宫饮泓噎了一瞬,诧异地笑道,“你不认识我?” 小二端详了他一眼,和善地一笑:“我在南门讨饭,北街打劫的时候,确实没见过你,难不成你是西岸的兄弟?”话音刚落,一本账本猛地拍上了他的后脑勺,高瘦的老板疾步走过来,“反了你了,连宫少侠都不认识。”又对宫饮泓笑道,“回来啦,宫少侠,原先的房间还给您留着,先去歇着吧,热水和饭菜马上就给您送上来。” “马老板,一年不见,生意又好了。”宫饮泓笑眯眯地跟他寒暄了几句,转身上了楼。 身后依稀传来老板训小二的声音:“五年前咱客栈起火,若不是少侠好心出钱重建,哪里还有如今的‘朝夕客栈’,你仔细记着他的相貌,不可亏待了……” “重建?”萧熠古怪地看向他,“看不出你如此好心。” “不是好心,”他犹自不觉,宫饮泓心中忽的一哽,停下脚步,脱口道,“师兄曾救过一只狗。” “……所以?” 见他高挑着眉一脸错愕,宫饮泓顿时泄气,推门而入的瞬间低语道:“……就是,为了还愿。” 没说出的半句话在喉咙里转了一圈,又咽了下去。 ……所以那只狗会一直等在他出现过的地方,以为他还会回来,混蛋。 客栈一面临河,窗外就是一弯碧水,河上许多渔船往来。 萧熠浮在半空,眼前忽的闪过一个女子持着针线坐在窗边的情形,眸光一暗,转过了身去。 待二人都洗过澡用了饭,宫饮泓便问店家借了只小船,自己摇至河心,竖了几根鱼竿,在满河星月,两岸春风中惬意地翘着脚垂钓。 夹岸灯火繁华,人声鼎沸,船上却风和月莹,沉静安然,仿佛自成一个世界。 宫饮泓双手置于脑后,半躺在船上,抬头望着星空,嘴里哼着个曲子。 萧熠在他身侧端正优雅地坐着,天心月到,水面风来,忽问:“你怎么不弹琴了?” 宫饮泓一怔,摸出怀里的小琴,神色复杂地笑了笑:“……不需要了。” “是么?”萧熠微微点头,状似平静转过头去,嘴角缓缓地上扬,双眸映着粼粼波光,灵心明照,如月沉波,即现随隐。 最初,他怕痴情血契锁不住自己的魂魄,所以用神弦歌辅助,如今,原来已经不需要了。 ——术法未变,二人功力未变,宫饮泓,什么变了呢? 宫饮泓扣了扣船舷,问他:“你怎么不弹了?” 若他此时再逆弹神弦,难道还能回去么? “因为我不想弹了。”萧熠转眸看他,清湛眸中仿佛纤埃微露尽皆浣尽,清晰地映出他的影子。 宫饮泓与他对视了一会儿,脑子烧得迷糊,眨眨眼道:“待会儿钓上了鱼,是清蒸,还是红烧?” 没想到萧熠想了想,竟认真道:“看是什么鱼。” 宫饮泓忍不住敲着船舷放声大笑起来,引得船身一阵震荡。 萧熠微微一笑,心想,看来这鱼是钓不上来了。 ———————————— 小红:我已经钓上来了,宫小红钓鱼,小白上钩。(?>?) 圣诞快乐(?′??)*??* 第28章 求而不得 那晚宫饮泓最终还是钓上了鱼来,自己去厨房熬了碗鱼汤,两人分着吃了。 接下来的几日里,宫饮泓白天便在城中无所事事地乱晃,将一条路上各种小吃都领着萧熠尝了一遍,夜里就在河里钓鱼,有时还将船摇至城外,在浅摊处摸出许多田螺,拎回去爆炒。 萧熠平生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多五花八门的河鲜,也是第一次过这种肆意放纵,吃喝玩乐的生活,因想叶清臣已知晓他无事,自然会将消息带回朝夕城,便安下心来,一时也将折雪城的事抛之脑后,不曾催促。 宫饮泓也似忘了这一茬般,日日睡到日上三竿,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问萧熠今天吃什么,去看戏还是赌钱。 宫饮泓更喜欢赌钱。他一向手气不好,原本是没有这个嗜好的,可如今有萧熠在,仿佛开了天眼,把把都赢,常常被赌坊的打手追出去三条街,鸡飞狗跳,满载而归。 而萧熠却更喜欢看戏。他在朝夕城时日日独居,父亲从不与他亲近,身边服侍的人无一不匍匐跪拜,不敢多看他一眼。有一次他在后院静坐,院外传来锣鼓声,他好奇问了一句,那声音便从此消失了。 其实他并不觉得吵。 从锣鼓到戏腔,身边的议论与喝彩声,连宫饮泓磕瓜子的声音都很有趣。所有的嘈杂汇聚成一种带着烟火气的生动热闹,反衬得他二十年的生活被雪覆盖一般苍白无趣。 他在满座欢声之间,时常想起他的母亲。 ……也许这就是母亲想让他过的日子,为此不惜背叛朝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