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魅心摄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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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的出言呼唤:“小司命,是你吗”崖石后浮出一颗脑袋,眉眼弯弯,笑意盈盈,一双明晃晃的眼睛里有着常人所不及的活力感。她笑着高声回了百里九歌:“黑凤,原来你卸了斗笠和黑纱后是长得这样啊你又不难看,为什么非要把真面目遮住呢”百里九歌仰脸瞅着上方的少女,一时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于是便答:“我现在也是贴了人皮面具的,主要是为了行动方便。倒是你,不在昙花谷好好习武,怎么跑到我大商来了”“哼,提到这事情我就气得想割人脑袋”小司命抱肘摇着小小的身子,嘟着嘴斥道:“子谦师兄在外面云游得开心,也不带着我,我追着他跑了大江南北被甩掉无数次,这次好不容易听人说他往朝都这边来了,我当然要找过来啊不追上子谦师兄,我就枉为昙花谷的小司命”百里九歌只觉得唇角像是抽筋了,若是自己没记错的话,一年前见小司命的时候,她就说要去追寻她的师兄子谦。怎么这都一年了还没有追上明摆着她那师兄是专程躲着她,她竟还这般锲而不舍,硬是捉了一年多的迷藏。这昙花谷的人,怎一个个都生的如此有个性倒是小司命口中的“子谦”,引起了百里九歌的好奇心。这人,她是知道的,人称“司命公子”,武功修为均在小司命之上,来去无影,行迹莫测,更有传言说他能分身两处。且那司命公子与小司命都是昙花谷谷主“司命夫人”之徒,三人均擅长绝技“命凝十线”,即是用银线绞杀敌人。这些年不知多少高手栽在这一招上,宛如是被决定了命运的提线皮影。思及此,百里九歌笑问:“既然你说司命公子人在朝都,不妨描述下他的模样,兴许我还曾见过呢。”“好啊好啊”小司命开心极了,点头如捣蒜,讲道:“子谦师兄比我大四岁或是五岁,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是癸未年腊月三十还是甲申年元月初一的寿辰,总之他是辛巳年的个头比孤雁大叔要矮一点,长得比孤雁大叔好看多了,喜欢穿宽大的白袍子,随身带着一只乳黄色的雪貂名叫闪闪,啊对了,闪闪还总是挂在他脖子上像个围脖一样。类似的人,你见过吗”这个真没见过。百里九歌自问自己这半年来绝没有见过谁把雪貂绑在脖子上当围脖的,何况还是一只颜色不合规范的雪貂。却是孤雁的脸色这会儿已经变得和酱菜一般了,“孤雁大叔我这么年轻,你居然喊我大叔”“是啊,大我八岁以上的都是大叔。”小司命答得振振有词。孤雁无语,真不如自己找个地方吐血去。这小姑奶奶有没有搞错啊,竟还说她师兄长得比他好看多了,他这副英俊诙谐的相貌已是够精品的,那什么子谦,难道还能长成了,来吧”红裙扬起,百里九歌飞身而上,两手十指间衔着八枚白色的羽毛。身影如梭,眼花缭乱,翻袖,出手,羽毛锋利如刃,电光火石之间便正中八人的眉心。那八个人才刚发出惨叫声,便一命呜呼,跌落山崖。杀手们这一瞬全都变了颜色,似乎意识到刚才说大话了,咬牙切齿的盯着百里九歌,再也不敢轻敌,一窝蜂涌了上来。她冷声斥道:“乌合之众”在树干上蹬了一脚,反身再度投入众杀手的包围圈中,双袖张扬如艳红的凤凰,振袖之间,万千华丽的羽毛纷飞成雪,化作锋利的暗器袭向众人。“哇”“疼啊”“救命”杀手们陆续被防不胜防的羽毛击中,有的伤到喉咙,有的瞎了眼睛,有的正中心口只见黑压压的一大群杀手中忽然就有人摇摇欲坠,接着跌下悬崖尸骨无存眼见得百里九歌风华夺人,孤雁一改从前护着师妹的作风,反倒是笑眯眯的缓步到一棵树下,坐了下去,曼声笑道:“档次差得也太多了,我就不出手了,省得被说成是恃强凌弱,坏了我凤凰谷孤雁的名声。”激战继续。百里九歌被三名杀手逼到了崖边,她一撑地,身子腾起,从杀手们的头,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也罢,江湖中人本就常面对刀光剑影和杀与被杀。子祈有她的作风,自己还是别太介怀的好。似过了许久,子祈的身影如脱兔般的飞跃而来。落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捋了捋双平髻上作为装饰的昙花,确定上面没有沾血,子祈开心的一笑,丹唇绽开水润润的红色:“都解决了,现在我要回鬼医大伯那里好好养我的回魂草,黑凤jiejie,你是和我们一起还是要回朝都”她问得欢快自然,可那一身的血腥味还是让百里九歌心中微堵,调节了心绪半晌,蓦地想起一事,道:“我想拜托鬼医前辈去医治一个人,所以先和你们一起去他的草庐。”“是什么人啊”子祈好奇的追问。百里九歌道:“是我在朝都的一个朋友,她双腿不能行,嗓子也嘶哑的很,终日坐在轮椅上实在不便。鬼医前辈被誉为生死人rou白骨,我忽然想到或许他能医治我的朋友。”孤雁深知师妹的性情便是对自己人掏心掏肺,豁出去的帮忙,眼下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子祈却疑惑的哂道:“在朝都也能交到朋友吗总觉得人多的地方就没好人。”百里九歌飒爽的笑笑,无所谓子祈的话了。后来在钟山的草庐外见到了夤夜采药回归的鬼医,他正在往一个小银吊子里添加草药,用着煲汤的文火细细熬制。在听了百里九歌的诉说后,鬼医慷慨的决定去一趟朝都,给殷烈火诊断一番。而孤雁和子祈,便被留在草庐中,替鬼医看管药材,子祈也正好保养她的回魂草。清晨,钟山一片雾霭迷蒙,清脆的鸟鸣声破开拂晓的寂静,花草被一夜夏露击打,那晶莹的露珠滑落在石面的青苔上,发出几不可闻的响声。鬼医素来在寅时双刻便早早起了,动作轻悠悠的,施施然出了门去劈柴烧火,在地上磊着的炉灶里为几个年轻人做些家常早饭。因着草庐甚小,昨夜大家都挤在小屋里,早饭的香气一飘来,百里九歌和孤雁几乎同时睁开眼睛,唯有子祈睡得死沉,想来是累了。百里九歌也不唤醒她,轻飘飘梳理了衣衫长发,伸了个懒腰,捂着嘴将哈欠声憋着,接着轻轻飘下床,与孤雁一道出了去。早饭吃得轻松惬意,待吃好饭后,鬼医留了灶,提上自己的药箱,准备去朝都医治殷烈火。倒是孤雁十分厚颜的乔装了一番,成了一副江湖痞子的形象,非要同去凑个热闹。如此,一行三人便暂时挥别昆山雪凰和大雁,去了金色笼罩的朝都,在左相府婢女的带领下,见到了殷烈火。彼时殷烈火正坐在书房的海棠木桌前,素手执着一本羊皮缝制的古书,乍见百里九歌时,那书一斜,险些掉了。殷烈火将书合拢,放在桌子右下角,转着轮椅朝三人迎过来。“烈火,你慢些”百里九歌连忙过去,道:“我带了两位江湖朋友来看你,这位就是传说中能生死人rou白骨的鬼医,我请他来看看你的双腿和声音”晦暗的眸中荡起浅浅的浪,殷烈火感激的轻吟:“多谢九歌,其实,爹曾为我请了不少名医,皆是枉然,我已经不在意了。”“别这么说,鬼医前辈是很厉害的”百里九歌加重了声音,接着扭头要介绍孤雁:“这位是”话语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