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6
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我很早就知道,迟早要面对的事,不如早一点面对,逃避也没有用,这世界上没有人会来帮你解脱。 剧组的盒饭不错,红烧排骨,可惜放了蒜苗,我扒开成堆的蒜苗找排骨,找着找着,一把勺子伸过来,舀了一勺排骨给我。 我惊讶地看着涂遥。 “我快吃饱了,”他跟我解释:“这排骨我不喜欢。” 我顿时觉得气势就弱了一半。 等到我吃了两块排骨,我的气势已经剩不下多少了。 有事情憋在心里,吃饭都吃不下去。 我把饭盒盖好,放在一边,在涂遥对面坐了下来。 “如果你想吵架,就吵吧。”我诚恳地对他说:“你别带着情绪,下午该NG了。” 涂遥抬起眼睛,看着我。 他嘴里满是饭,像塞了满嘴坚果的花栗鼠一样,看着人的时候,无辜得让人满心都是罪恶感。 我煎熬地看着他把饭咽了下去。 “为什么我要和大叔吵架。” “因为我今天在赵黎面前……” “大叔以后跟他只能是朋友了,对吧。”他比我冷静:“大叔去见赵易,也是为了这件事吧,赵易知道我们的事,所以不会让赵黎和大叔在一起,大叔如果想和谁在一起,就会第一时间行动,大叔和赵黎认识这么多年,都没有喜欢上他,就算有,也是依赖和习惯。” 我被他吓得怔住了。 “我不和大叔吵架,不代表我什么都不知道。”他清澈眼睛看着我,看得我满心都是负罪感。 “可是……”如果你真心喜欢我,不可能真的不生气。 “这也不代表,我不喜欢大叔。”他看穿我心思:“越是重要的人和事,我越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既然大叔和赵黎不可能在一起,那我和大叔吵架,只能伤害我们的感情,这种愚蠢的事我不做。这世界上有种论调,说谈恋爱的人就得坦诚相待,我觉得说这话的人是个理想主义者。连朋友,都会吵架,连亲人都可以断绝关系,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就该用尽一切办法,控制你的情绪,把他留在你身边。” ☆、98、情绪 我放弃了。 我在涂遥身边,是生不出气势这种东西的。 我把饭盒放下来,坐到了他身边。 感情的事情上,我从来不骗人,可是我怕他以为我在骗人。 “我要跟你承认,”我认真看着他的眼睛:“我今天在赵黎面前,不愿意被你握着手,不是为了公众形象。” “那是为了什么?”他澄澈眼睛看我。 “我不想他难过。”我如实告诉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也很喜欢我,但是我不会和他在一起。所以你没必要在他面前和我表现得太亲密。”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的感受没有他的重要了?”他忽然冷冷来了一句。 我怔住了。 一直以来,他都是最聪明最熟知人心的人,就算平时装成任性叛逆少年样子,但是在真正的相处中,他其实根本不会意气用事,也根本不会说这种赌气的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反应过来,连忙跟他解释:“我只是让你在赵黎面前的时候收敛一下而已。” 不知道怎么,我就是说不出来“你明明是在他面前故意显摆”这种话。 涂遥笑了起来。 他只笑了两声,却笑得我连五脏六腑都冷起来。 他说:“大叔,你真好笑。没有人会为了不那么重要的人,去委屈重要的人,这只能说明我对你不重要。” 明明是我占了道理的事,现在反而显得像是我在无理取闹一样。 我受够了总是被他牵着鼻子走。 “如果你是真的很在意这件事,我绝对会顾忌你的感受。”我竭力斟酌用词:“不是我不在意你,而是这件事对你来说,只是我们一天中相处的几分钟而已。” 对他来说,却是他和我相处的全部。 涂遥冷笑:“要是我就只在乎这几分钟呢?” “你不是这样的人。”我替他下定论:“你知道怎么控制的情绪,你不会在乎这些无聊的……” 涂遥没有和我争辩。 他只是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我经常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代表我没有情绪。我喜欢戴面具,不代表我没有自己的脸。” 他说:“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最聪明的人,我不会犯错,我会做到满分,但原来,谈恋爱的时候,你虽然知道规则,知道怎样做才聪明,却还是忍不住明知故犯,意气用事。” 他眼睛这样漂亮,眼神这样澄澈,看得我都不自觉把眼睛转开。 他说:“大叔,我不不会影响下午拍摄,我也不会和你吵,-因为我不想和你分开。” “而你呢?”- 有一件事,我没有和涂遥说。 赵黎比他重要。 我认识赵黎整整八年,这八年来,我身边的人,除了家人,全部和我分开,只剩一个赵黎。 我终于懂,为什么这世上,家人最重要。 因为朋友会绝交,工作会辞职,喜欢的人,也会在时光的洪流里,变得面目全非。 只有家人,就算争吵,就算决裂,血缘是斩不断的,不管什么时候,他们总在那里。 我想我以后都不会和赵黎谈恋爱。 我曾经想把他变成类似于家人的存在。不管我和谁在一起,抑或是一个人,不管我换没换工作,有没有出去旅游,住在哪座城市,我都想要和他保持联系,晚上坐在路边摊上,一起喝一点酒,聊一点无关紧要的事,然后互相搀扶着回家,一觉睡到天明。 后来我放弃这想法。 这对他太过残忍。 我不想变成他的齐楚。 我也不想和他谈恋爱,我曾经有信心,可以和他过一辈子,而现在不行。 我与赵易相处不来,我对赵家一无所知,我和景莫延之间的仇恨不死不休。甚至我都不知道,经过那样艰难的复健,现在赵黎看着我的时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时机过了,就是过了。 从那天他把我从他病房里赶出来的时候,一切就都错了。 我回S城,遇上涂遥,我想报复,我扶植涂遥,我当他的经纪人,我一层层剥开涂遥的面具,最终竟然喜欢上这个人。像无形中有一只命运的巨手,推着我们往前走,错过了离开这一切的岔路口,就再也回不了头。 其实,在更早已经,就错了。 要是那天晚上,我再直白一点,他再信任我一点,我们现在已经在新西兰了,哈比屯的绿草,有着圆门的袋底洞,瞭望台,瑞文戴尔…… 说这些都没用了。 我不能陪他去新西兰,至少能为他弄死景莫延- 是赵易的设计也好,是我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