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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如果哥哥愿意和我做朋友,只和哥哥一人说那荒蛮白话我还是可以忍受的。” 储由高兴地把江逍客给搂在了怀里,胳膊环在他胳膊下面,把他抱起来在空中转圈。 两个人灿烂的笑脸看得我肝颤。 江逍客!你怎么可以这么简单就被这个人渣攻略了!你不是很难搞的大侠吗? 我:“小可,你从来就没喊过我哥哥!!!” 江逍客:“汝名蔡深,吾记得。” 储由:“啦啦啦啦~哥哥最喜欢小可了~我们再转几圈~” 江逍客:“小可也最喜欢哥哥了~” 储由:“嗷嗷~~” 江逍客:“哦哦~~” 客厅里传来李里魔性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离开这气氛正好的俩人,看见李里在看电视。 “笑成这样,笑什么呢?”我问。 李里抬头看了看我,伸手指着电视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好傻逼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傻逼妈呀没见过这么傻逼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忽然明白储由之前为什么也会哈哈哈哈放肆来一通了。 他从灵魂深处被李里污染了。 李里笑了三分钟,抬起右手看了下腕表,立马停住了他的哈哈哈。他看看我,问:“为什么你坐在那么远的地方?” 我在小板凳上缩了缩,说:“额,我觉得这里坐着比较舒服。” 李里起身,穿过客厅,走进储由卧室。我听见他讲:“现在十点半了,可以准备中午饭了。” 里面安静了一会儿,储由先走了出来,他妖娆地依靠在墙上,对我甩出个爽朗的笑,说:“你家孩子真漂亮。” 我咽了咽口水,又往后缩了缩。 作者有话要说: 分割分割~~~ ☆、第十一章 江逍客穿了一身淡粉色古装飘然从他卧室走了出来,墨蓝色头发被绑成了双马尾。 储由你个魂淡!你们这几分钟在房间里到底都做了什么! “这古装不错吧,我以前看着好看买的,今天终于能拿出来派上用场了,没想到这么适合他穿。当然最主要是~”储由说着,弯腰又把江逍客圈在怀里,“我们小可长得很可爱啊~” “来,小可,说句咪咪喵~” 江逍客保持着无可奈何与娇羞夹杂的表情看了看我。 我,我,我忍无可忍拎起小板凳砸向了储由,被从后面出来的李里单手接住! 储由:“好可怕啊!他好可怕!小可你居然和那么可怕的人生活在一起!真辛苦!” 江逍客挑了挑左眉,叹息了一声。 喂你叹息个锤锤啊!在家里时我们互相扔菜刀你全都完美避开了好吗!愁眉苦脸个铲铲啊! 储由你别这么看着我! 你们这么欺负我我会哭的啊! 李里:“做饭!我都说了可以做中午饭了!你们都没听见吗!都不要吃午饭了吗!” 于是李里和江大侠一起去做饭,我被储由一脸纯良地拉进了卧室。 越是汲汲渴望到的,越是需要冷静下来,一步一步来。 那些看上去对于某件事毫不费力的人,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不知道付出过多少努力。 天才那么稀缺,能确定的一件事就只有不放弃努力。 尤其是当好不容易,有了个能为你指明前路的人在你身边的时候。 我坐在储由的床上,床头有一扇巨大的窗子,窗帘拉开系在一边,光线透过,窗帘仿佛是半透明的。一棵高大的常绿树遮挡了半个窗子,透过叶子的间隙散入房中的光线是绿色的,斑斑驳驳半透明的绿洒满了窗台,撒上了雪白的枕头和雪白的床。 他的房间挺大的,装修和摆设都很简单,床头摆着盆鲜绿的盆栽。 储由盘腿坐在我对面,背对着巨大的窗子,手里抱着一把木吉他,脚边摆着歌词,他的手指长而白皙,左手按在琴颈品柱上,换和弦时上下滑弦会发出明显的声音,右手搭在琴身上,弹奏着节奏。 些许绿色的光也染在他身上,他穿着白衬衫,黑长裤,光着脚,细碎柔软的头发垂在洁白的额前,他随着节奏微微点着头,那些碎发就轻轻扫过他的眉。 他垂着眼睛,长睫毛投下一片阴影,使精致柔和的五官更显立体。 衬衫上面两个扣子没有系,露出一小截令我不太好意思多看的雪白锁骨。 我已经跟着他唱了三遍了,依然没有学会。 储由弹着吉他不厌其烦给我示范,他的耐心这样好,我也绝不能辜负他的期待。 “情人们坐在山坡上,哒哒哒哒 说着情话,啦啦啦啦啦 我想着你啊,泪如雨下 为何我啊,独闯天下 杯中酒啊,倒映着如钩的月弯弯 花间的我啊,孑然一身只有愁 忽然间你啊,出现了啊啊啊 笑眼盈盈,比花儿艳呐 我们~甜蜜地甜蜜地甜蜜地在一起 永远~永远永远的不分离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歌词不长,跟着唱几遍就能记住。 旋律也不难,歌淡淡的,很像上个世纪的老歌。 偏偏眼前这个人,把这每一句都演绎得令人如痴如醉,歌曲刚开始的寂寥与悲伤,歌曲最后满溢的幸福,他的嗓音演绎得让人居然生出怜惜,让人觉得,唱着这首歌的人已经悲伤了太久太久,让人想要祈祷,千万别让这个人幸福溜走,千万别再让这个人再孑然一身。 “你要用心体会这个歌要表达的感情,你把你理解的感情给表达出来,这就成了一首你演绎的独一无二的歌。用心唱,用灵魂唱,你觉得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唱这首歌的最好的方式。”储由唱完,右手手掌轻轻按在弦上,使吉他的弦震动停下,“我们再来一遍,继续用吉他和,下午张鑫悦前辈会把做好的伴奏发过来,主旋律也是吉他,你能和我和好了,下午就能和伴奏和好了。” 我点点头,他已经和我解释过两遍了,我知道他是觉得我因为没和伴奏唱而没全力以赴,也不会觉得他啰嗦。 我身上穿着他的衣服,坐在他的床上,把满是腿毛的腿盘着,就这么坐在他面前。 我最初遇到他时,从来没设想过有一天能被他如此认真对待。 我对他没恩没份,仅仅是萍水相逢,他就能一步一步帮我,而且,我现在越来越清楚的意识到,他是认真的。 这个二十二岁的男人有着一张令无数人为之疯狂的脸,更有着无数人为之疯狂的身份。 他出道三年,成功俘获了无数的痴心,对于我来说,他简直就是站在神坛上的人。 关于他对我仁至义尽至此的事,我想了很多次,始终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