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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求见皇帝,说:“汤界山以北,有一风雪包围的小国,自称雪国,国人不事cao戈,生活富足。” 汤国皇帝马上派人前去查探,果真找到了雪国。 有财富还没有保护财富的力量,汤国皇帝将之看成一个金矿,派遣大军将雪国抢夺一空,雪国皇室屠尽,剩余国人刺字,当作奴隶日夜劳作。 朗珠当时二十岁,是雪国宫廷侍卫,他为人机敏,见事不好,当机立断暗中杀死一名汤国士兵,换上他的衣服,找到五岁的皇子,捂着嘴躲在桌地下流泪的南湘,将他揣在怀里,当时侵略雪国的士兵无一不是包袱款款,衣袋里塞得鼓鼓的,他这样倒不显眼。 于是,五岁的南湘在朗珠的怀里来到了汤国。 十年间,他们在风雅轩暗中躲藏,找寻机会,意图报仇复国。南湘更是不惜以王子之尊扮演楼中公子,在达官显贵之中周旋打探。 南湘狭长的凤眸冷冷的看向桌上静静躺着的名册,淡淡道:“那周贼人明珠日也会来,可不要忘了给他一份大礼。” “当然,”朗珠露出阴冷的笑意,“区区一个商贾,我国人好心招待他,却转手向皇帝卖了我国换取富贵,可不能让他死的太便宜。” 南湘点头,沉吟道:“三皇子是有野心的,可是,要跟太子相争却还欠些火候,” “可要我们的人暗中帮忙?” “关键时机出手即可,他是把好用的刀。”南湘浅笑着。 汤国三皇子是老皇帝最宠爱的曹贵妃生下的皇子,为人却只有些小聪明,整日围着老皇帝打转,撒娇痴缠,不事生产,不掌军权。太子却正好相反,他妈是皇后,可惜死了,不能替他谋划,他外公家确是赫赫有名的唐国公府,掌着边关十万大军,太子本人又是饱读诗书,礼节下士的,按道理说太子的位子做的很稳,可是,他好色。 好色到未娶妻就已有了后宫三十多个侍妾。 不过未曾听到他好男色,否则可是不好办了。 朗珠暗暗想到,自家王子生的好看,做的又是楼里的生意,难保不被占便宜啊。 南湘拿眼一扫,就知道自家属下心里在想什么,脸黑了一层,手里的茶杯嘭地炸开,朗珠吓了一跳, 他阴笑道:“朗珠,你最近很闲啊。” “哈,哈哈,王子说的哪里话,整个风雅轩哪里不需要属下cao心呢?” “哦,”上调的声调,“我来时可是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呢。” “什么?!”朗珠急道:“您有没有受伤?哪个不要命的!” 南湘淡定摆手:“楼里的小厮而已,抢劫一个唱戏的小子,运气背碰到我而已。” “这楼里的小人物我是疏忽了,王子,属下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 朗珠惭愧的低头道。他身为风雅轩的轩主,本该保护好王子的容身之处,却让宵小惊扰到王子,实在是罪过。 南湘站起身,压在朗珠的肩膀,真诚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万事难保万全,你又不是神明,放宽心吧。” 他低头抚着桌上,紫檀制,雕刻着精致梅花的古琴,嘴角带着浅淡的笑纹:“今日前来,还有一事,将它收起来吧。” “王子?”这不是陪伴您长大的梅花琴吗,为何今日舍下? “我要去做的事,不适合带着它。待我……”南湘却说不下去了,未来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若他大事能成,自会带它荣归故里,若是不成,便是白灰一捧,随风而逝。 朗珠凛然,一月后的明珠日,王子将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搅弄风云,拨乱天下,是吉是凶,却不是他们能掌握得了了。 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