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书网 - 耽美小说 - 可爱过敏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今年审核材料都变严了,还增加了竞选的环节,可能也是以防万一吧。”

    乐知时听完第一时间说,“宋煜哥哥肯定没问题的。”

    “那是。”林蓉笑着摸了一下他的头,“不过拿不拿都无所谓。得失心一重,压力就会很大。”

    “那我明天不去钓鱼了吧。”宋谨关掉笔记本。

    林蓉摁住宋谨的肩膀,“别,您儿子交代了,不许咱们跟去。我们也别管太多啦。”说完她又看向乐知时,“乐乐明天做什么?”

    听到这个,捧着小瓷碗的乐知时长长地嗯了一声,又叹口气,“我不知道。”

    “小伙子看起来业务很繁忙啊。”宋谨打趣。

    林蓉好奇,“什么事儿能把我们小男子汉愁成这样?”

    正说着,他们听到开门声,还有熟悉的放钥匙的声音,三人都望了望。

    “小煜快来吃甜汤。”林蓉喊了一声,继续刚刚的话题,“刚刚说到哪儿来着?明天的约会?”

    “不是约会,”乐知时果断否认,“有个同学请我们全班去她的生日聚会。”

    宋煜把书包扔沙发上,沉默着走到厨房去洗手,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背靠着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静静地喝水,眼睛望着中岛的三人。

    林蓉八卦得不像个mama,“男孩儿女孩儿?就吃饭吗?”

    “女生,张亚萌。”乐知时回答时不太走心,脑子里装着别的事。他知道宋煜不爱吃甜,伸手冲他指了指流理台上的猪rou脯,宋煜回头看了一眼,再转过头的时候,见乐知时拧着眉,拼命忍住一个喷嚏。

    “……叔叔应该认识的。”他后知后觉地补充。

    “啊,张鹏远的女儿,前段时间商会上还见过面。”宋谨喝了口茶,语气轻松,“去吧,周末也该放松一下。”

    宋煜慢条斯理地吃着一片薄薄的rou脯,头垂着,眼神偶尔上抬,会和乐知时的眼神碰到。

    只要有宋煜在的场合,乐知时的视线几乎就是完全围绕着他的,像公转的行星那样,浅色瞳孔里永远是灼热的情感,崇拜、憧憬……都是年幼者对兄长的。

    林蓉还在打趣,“张鹏远女儿好看吗?”

    “挺漂亮一小姑娘。”宋谨说。

    “是吗?”林蓉拿手肘碰了碰乐知时的胳膊,完全没有别家父母严抓早恋的严肃态度,“是不是对我们家乐乐有意思啊。”

    “当然不是。”乐知时皱起眉,从高脚椅上起来,拿着自己吃空的碗放到水池,小声对靠在旁边的宋煜说,“宋煜哥哥,你的衣服……”

    “扔洗衣机里就行。”宋煜吃完了手里的那一片,从乐知时和中岛之间的空隙间走出去,打了声招呼就上了楼。

    宋谨也开始开玩笑,“乐乐,你可别学你哥,他就是个锯嘴葫芦,不吭不响的,以后遇到喜欢的人就吃大亏了。追女孩子还是要跟我学……”

    “得了吧。”林蓉也起身,“千万别听他吹牛。”

    “这怎么是吹牛?我当年追你多用心啊。”

    乐知时笑着说不想再吃狗粮,转身发现哥哥连书包都没有拿上去,心里立刻点亮一盏小灯,跑去把书包拿起来,噔噔噔上了楼,献宝似的去敲宋煜的门。

    要是心情可以具象化成什么东西,乐知时屁股后头大概会变出一只摇晃的小尾巴。

    他抬手轻轻敲了两下门,没回应,于是又敲了两下,依旧没人开门。

    隔着门板,乐知时隐隐听见水声,又似乎停了。耳朵贴上门板,他整个人都靠上去,想仔细听一下里面的动静,谁知门竟然一瞬间开了。身体失衡的乐知时一下子栽倒过去。

    栽进一个人怀里。

    宋煜刚洗完澡,只围了条浴巾,头发也是湿的,发尖蓄着的一颗水珠摇摇晃晃,坠到乐知时的额头上,仿佛把他点醒了,从宋煜身上弹开。

    “小煜哥哥,你的书包……”

    他看起来还算镇定,可称呼都条件反射变成儿时习惯的小煜哥哥,而不是长大后的连名带姓。

    宋煜接过,低声道了句谢。乐知时思路闭塞,来之前想好的话都一时间全忘了,只想跑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小时候还一起洗过澡。

    虽然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晚安我回房间了。”刚抬脚转身,乐知时就被宋煜一只手抓住了后脖子的衣领,跟提溜小鸡仔似的。

    “等会儿。”

    乐知时听话,面对他立正站好。

    宋煜抬了抬下巴,“我的衣服。”

    听到他的话,乐知时下意识抬手去找校服外套的拉链,可又顿了顿,“不是说让我扔洗衣机吗?”

    “都到门口了,直接脱了吧。”他语气淡定。

    乐知时哦了一声,把校服外套脱下来,展开来挂在宋煜身上,两边肩膀扯扯挂好,遮住他的上半身。

    宋煜皱眉,“……你干嘛?”

    “怕你着凉。”乐知时打了个喷嚏,然后溜了。

    第14章 半糖奶茶

    周六清晨,乐知时破天荒早起,帮着林蓉一起做早餐。前一天受凉的症状还没有完全消退,喝完牛奶乐知时咳嗽了一阵,在林蓉的敦促下吃了一颗感冒药。没一会儿宋煜也下了楼,吃了几个烧麦就离开了。听见关门声,乐知时立刻离开厨房。

    “蓉姨,我也走了。”

    林蓉连忙出来,“你不多吃点吗?还是你们中午要去吃大餐?”她看见乐知时给自己套上一件黑不溜秋的黑色连帽外套,还戴口罩,“宝贝儿,你是去给人过生日还是去砸场子啊。”

    “不说了,我来不及了。”乐知时整好装备就火速离开。

    早餐文化深入骨髓,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清晨。无论哪条街道,随处可见的都是大大小小的早点店和络绎不绝热爱过早的客人。

    小门小店没太多富余空间,自然也没什么规矩,大家随性地端碗面站在街边,边吃边侃。着急上班上学的甚至能端着一碗热干面或是豆皮,边走边吃,在上公交或地铁前干完,这都是特色生存技能。

    穿过一整条烟火气十足的街,乐知时终于在路口的红绿灯前看到了宋煜。

    大概是为了演讲,他穿了件较正式的黑衬衫,扎进长裤里,袖口半挽到小臂,长腿窄腰,人群中格外显眼。

    乐知时原本就不想去给同学过什么生日,更何况知道宋煜要演讲,他就更不可能去。可宋煜一口回绝了企图陪同的父母,就更轮不到他。

    所以乐知时只能出此下策,偷偷跟去,反正会场应该有不少人,藏在里面他也发现不了。

    绿灯放行,两人始终保持着十米的距离,一前一后进了地铁站。本来他还担心宋煜会叫车,好在是公共交通,不然他就得像电影里的跟踪狂一样对自己的司机说,跟着前面那辆车。

    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