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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一眼。 “没办法,他现在是我的艺人。”成凛笑笑说,“别这么叫我,现在你才是教练,以后得常来麻烦你了。” 余忆的脑子还在缓慢地重播成凛的话。 我的……艺人? 以后得常来……? 余忆感觉自己刚能因为得到休息而放松的骨头又开始嘎嘣地发起疼来。 成凛又和小何教练闲聊了几句,接着领着余忆往电梯走。 余忆走了几步就有些腿发软,一走到电梯里面就一头撞在了电梯墙壁上。 成凛被这陡然的碰撞声吓了一跳,刚要伸手去扶余忆,余忆又马上直起了身子。 “以后,真的要常来么?”余忆想起成凛刚才的话,情绪就变得很低落。 “你自己觉得呢?”成凛挑了挑眉,“虽然你唱歌水平很不错,但是舞台表现力实在太差了,形体还需要多加训练。” 余忆张了张嘴,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他也不知成凛是在哪儿看到他唱歌,成凛在和他签约后除了今天这次叫他来健身房,没有给他安排过任何行程。连现在的录歌工作都是之前参加的“最强歌手”比赛时就定下的工作。 难道成凛之前看过他的比赛? 这不可能。他马上对自己的猜测摇了摇头。 “今天回去之后早点休息,明天录完歌再到这里来。”成凛的话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 想到刚才自己的身体被以各种角度进行摧残的过程,明天还要继续重复一遍,余忆就很沮丧。难道不能只唱歌么……唱歌以外的事情,不能不做么。 他以为他只在心里抗议了一句,却不知为何被成凛听到了。 成凛走出电梯,回头看了余忆一眼:“如果只是想在家唱歌给自己听,你为什么要参加歌手比赛?”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被第一章吓到,经纪人很温柔的⊙▽⊙ 戳专栏可以发现一只勤快的作者 连载文求收藏,已经很肥了!专栏 第一篇>> 路晓是娱乐圈出名的金贵娇气小少爷。 一进片场,小少爷就成了拼命三郎拍戏狂。 有一天,他在外溜达难得没被人认出来。于是灵机一动,在那人面前披了个马甲。 却没想到对方的马甲比他还要多(-。-)。 路晓收了那人为徒,一门心思传授演技。 起初那人是个萌萌哒乖徒弟,后来徒弟拿了影帝。 路晓:我徒弟可能是个天才? 他徒弟拿了影帝之后仍然每天找他,美其名曰补课。 路晓:你找我学的怎么全是感情戏? 简郢:因为想跟你谈恋爱^_^ 路晓:……你分明是在撩我。 *出生即是爽文男主偏要做戏痴小少爷受VS忠厚老实爱学习全是演技攻 *双箭头,互宠,甜度++++++ 预收文很快开,可以先预收!专栏 第二篇>> 于辰一个常年倒数第一的学渣,交了一个倒数第二的学渣当朋友。 结果有一天,他发现人其实不是倒数第二,而是正数第一。 被各种骗了三年之后,于辰好不容易熬到高中毕了业。 终于可以跟他八辈子的死对头说拜拜了。 他到学校拿毕业证,遇到谢逸就想绕道。 结果谢逸直接走了过来,牵他手,摸他头,还亲了他脸? 于辰:这次我跟你没完。 炸毛嘴硬学渣受VS精分宠妻学霸攻 无脑苏爽甜,轻度沙雕风 第2章 在余忆不长不短的前一段歌手生涯里,和经纪人相处总是最煎熬的一环。 他七年前的那位经纪人和他从青涩期一同成长,结果他从青涩期成长到了萧条期,而他的经纪人从一位艺人成长到了五位艺人,最后把他给冷藏了。 比较不可思议的是,当时他的所有活动都被暂停,但他冷藏后他的那些歌却短暂地红了一段时间。 那些歌走红最后被归功为他的经纪人营销得当,冷藏期过去,唱片公司没能和他续约,他的经纪人也一脚把他踹开了。毕竟红的是歌而已,也许换个人唱都一样能红。 余忆坐在副驾驶座看了他的现任经纪人一眼。 他能在今年刚播出第一季的“最强歌手”节目里拿到亚军,进而和以恒工作室签约,到现在想起来都感觉像是他偷拿了别人的剧本。 他从走出健身房跟着成凛去了一家饭店狼吞虎咽地吃完饭,仍旧没想好该怎么回答成凛那句疑问。 他能说是因为他离开了唱片公司两年时间,混到最后却连酒吧驻唱的工作也丢了,在大街上一脸茫然看着十字路口的大屏幕时,恰好看到最强歌手节目打出的广告语,一时间被打了鸡血么。 “我想听你唱,你准备好占领这个舞台了吗?” 他被打鸡血完全是因为前半句。 他真的就只是想要找到一个有人听他唱的舞台而已。 至于红不红,赚钱不赚钱,他都不是太在乎。他甚至觉得当下能唱就够了,能唱多久也都无所谓。 但是他面前的这位经纪人和他的想法可能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这也很正常。 成凛和他现在只能算是利益共同体,连朋友也算不上。也就不需要特意去了解他的心声了。 余忆把头靠在椅背上,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是饭没吃饱,还是健个身就戳到你的痛处了?”成凛看着眼前的路况,很随意地问了句。 余忆的身子僵了一下,扭头看着右侧的车窗,好一会才发出声音:“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一定能红?” “我说你一定能红了?”成凛在红灯前停下,接着低下头在手机屏幕上点击了几下,“我只是不喜欢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毫无斗志。” 余忆被成凛这句话噎了一下,声音又消失在了胸腔里。 “早知道你会那么在意我那句话,我就不该说出来。”成凛又说了句。 余忆低着头彻底发不出声音了。成凛的意思,是后悔了吧,他一定会红之类的,本就是个妄想。 成凛重新将车子发动时,他放下了手机,车载音乐也刚好发出了声音。 余忆惊讶地抬头。 这是他刚出道时唱的一首歌。 那一张单曲CD在他搬家的时候已经弄丢了,算是他自己作词作曲,甚至混响也是自己倒腾出来的一首稚嫩的作品。他每次回过头去听的时候都觉得当时的作品实在太过简单,简单的旋律,简单的和声,简单的歌词。甚至名字都叫。简单得几乎让人记不住。 这一首歌放完,紧接着播放器里又继续放了下一首,同样是余忆早期的作品。连余忆